规章制度

借阅证件管理

发布时间:2023-10-08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1、本校读者的借阅证件是开通了借阅权限的校园一卡通(也称“校园卡”)。

2、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使用他人证件,一经发现按违章处理。

3、妥善保管证件,如有遗失要及时挂失,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证件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。

4、读者遗失校园卡,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挂失,或网站主页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后,左侧菜单点击“读者挂失”进行挂失。同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挂失并换新卡,换卡后持新卡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解挂手续即可恢复使用。

5、学生若因休学、延毕等原因,需要对校园卡借阅权限进行延期,请先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,再到图书馆总服务台登记办理。

6、学生毕业后,校园一卡通自动转成校友卡,毕业生可持校友卡进馆阅览,但不能外借图书和访问电子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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